115學年度逕讀博士學位申請公告(115年3月31日截止)

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

  • 本系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或本系碩士班研究生修讀一年後,且具備下列條件者,得提出申請:

(一)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
(二)本系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歷年名次在該年級20%以內,或歷年學業成績平均80以上;本系碩士班研究生修讀一年後且合乎規定之科目滿18學分者,且名次在該組人數前1/3以內,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本所評定為成績優異者。

(三) 本系專任教師至少二人及指導教授推薦。

 

▲ 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(二)

▲ 請將下列申請文件送至系辦翁小姐處

(1)逕讀博士學位申請書(如附件)
(2)歷年成績單
(3)推薦信
(4)攻讀博士學位計畫書與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